云浮市長勝建材有限公司等18戶企業(以下簡稱當事人)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等所指的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本局于2024年3月21日起連續30天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郁南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的公示公告欄發布郁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公告,將本局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向當事人進行告知,并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等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因當事人在法定住所查無下落,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現采用公告方式送達。本處罰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郁南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向云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聯系電話:0766-7334936,聯系人:陳卓文、曾彥。
特此公告。
附件:
郁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